
朗读
苍政办〔2007〕22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苍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灾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遭受除地震以外的台风、洪涝、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侵袭,或大面积火灾事故等造成大量农村房屋倒塌的大灾事故。
二、原则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灾前积极预防,灾后全力救助,力争将群众的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并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具体操作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坚持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二)灾前预防:(1)立足预防、主动防灾,加强对农村老旧房屋的管理,认真做好各项防灾工作。(2)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单位应急准备情况,收集掌握应急信息,制定应对措施,提请领导决策。(3)各乡镇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平时组织人员培训有关救灾、协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并保证大灾时各乡镇、办事处、村都有人联络;建立应急理赔机制,以确保大灾后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灾后救助:灾害发生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对理赔查勘、资金调度、后勤保障、损失统计汇总等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线了解灾情、慰问农户、组织理赔,要求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规”。
三、指挥系统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应急准备情况;及时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和应对灾情的建议,提请领导决策;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决定,并督促、检查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府办:协调、配合、监督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政策的具体实施。
2、县委宣传部:根据大灾灾情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对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宣传和抢险救灾先进事迹的报道。
3、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和科学调度等工作,理顺农户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与各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和村工作关系。
4、县水利局:及时向县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及提供水情、雨情等可能对农房造成的危害程度的分析。
5、县财政局:根据补助标准,做好资金测算,落实防灾抗灾经费;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险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并依规使用。
6、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工作,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障灾区道路畅通,严厉打击灾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发生时,有效展开救援,客观认定火灾事故原因。
7、县民政局:设立倒塌房屋裁定机构,严格按照浙江省制定的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负责纠纷争议裁定工作。
8、县规划建设局:协助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房屋倒塌鉴定工作。
9、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点巡查及治理,大灾后重建点的选定。
10、县房管局:协助民政局进行房屋倒塌理赔纠纷争议的裁定工作,并负责农村危房鉴定及违章建筑的拆除。
11、县农业局:负责提供农房灾害情况,协助做好倒房争议裁定工作。
12、县委农办:协调、配合监督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政策的具体实施。
13、县人财保公司:负责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并延伸到乡镇、村;负责农户住房的承保、合同签订等;负责对参保农户的倒塌房屋查勘定损理赔,以及对乡镇、村的查勘工作人员进行应急业务培训,保证大灾理赔不受影响。
(四)各村主要职责
各村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各村受损农户的报损核实工作(核对出险房屋保险情况,并对受损房屋进行测量初步确定损失金额),并根据清单做好出险报案台帐登记工作,每天将汇总的受损清单报乡镇相关负责人,同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工作。
四、大灾应急理赔机制
(一)理赔队伍的组成
政府机关有关直属单位,各乡镇、村的大灾应急查勘队伍和保险公司的专业理赔队伍。
(二)理赔职责
1、政府机关有关直属单位:负责指挥、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合理配置救灾力量,为理赔队伍创造快捷的理赔通道。
2、各乡镇的大灾应急查勘队伍:从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灾区一线查勘记录工作,协助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认真收集理赔第一手资料,确保理赔不留后遗症。
3、人保财险苍南支公司的专业理赔队伍:由公司专业理赔人员和各乡镇的保险联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查勘理赔工作;加强与各乡镇应急查勘队伍的配合,根据应急情况的需要,核实查勘资料,直接作出理赔定损结论。
(三)应急查勘理赔程序
1、报案、立案:以“95518”业务电话为主,保险公司、乡镇、办事处、村的联络员的联系电话为辅,大灾时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共同救灾,并进行现场办公。
2、现场查勘:结合乡镇的应急查勘队伍和保险公司的专业查勘队伍,力求查勘理赔工作“主动、迅速、准确、合规”。
3、资料收集:由查勘人员缮制现场查勘报告、损失清单,做好查勘定损记录工作,并提供现场照片,确保理赔资料详实可靠。
4、核赔:保险公司凭现场查勘资料迅速核赔,确保灾款及时到位。
5、结案与赔款:以村为单位进行结算并附清册进行理赔。
6、纠纷处理: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有关农村住房保险政策进行裁定,作出妥善处理,力求农户满意。
主题词:安全 保险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