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7〕21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全面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各地生猪供求偏紧、价格上涨,养殖户养殖热情空前高涨,据统计,上半年全县生猪出栏数6.05万头,比去年末增长27.0%。而我县能繁母猪存栏较少,自繁自养比例较低,商品猪生产普遍采用异地购买仔猪,育肥生产商品猪方式,这种异地分阶段饲养模式,增加了疫病传播、交叉感染的风险,也明显增加仔猪和商品猪生产的市场风险,直接影响母猪生产的稳定和商品猪的及时补栏。5月份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并出现扩散蔓延趋势,我县周边县市也有疑似病例发生,给生猪疫病防控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做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对我县生猪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时间安排
1、发动阶段(9月18日前)。各乡镇要在前阶段能繁母猪补贴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秋防工作对本辖区内能繁母猪进行再调查、再造册,对新增能繁母猪要及时上报给县畜牧兽医局。同时要大力宣传能繁母猪保险政策,通过简单、实效的方法对能繁母猪保险中承保基本条件、保险责任、保险费、理赔等关键环节的进行介绍,积极引导能繁母猪养殖户参保。
2、实施阶段(9月19日-9月26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农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原则,对自愿参保养殖户按照保险合同实施保险。
3、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28日)。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欠缺的问题,加强交流,以便及时调整。
三、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政策落实
县财政局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县畜牧兽医局要做好能繁母猪调查统计工作;县人保公司要拟订生猪保险方案、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建议书,为开展全县能繁母猪保险做好各项准备。
四、能繁母猪保险与疫病防控的衔接
在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要继续完善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生猪养殖户的培训,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做好生产和防疫管理,建全养殖档案,及时记录免疫、用药、消毒、诊疗等情况,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和疫病防控的衔接。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免疫工作,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对注射疫苗、疫情测报等其他防疫费用,各乡镇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抢抓机遇促进生猪生产
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国家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机遇,积极推进生猪生产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建设高效生态畜牧业。积极探索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和饲养相结合等制度,认真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养殖户引进母猪自繁自养,要大力建设母猪仔猪生产基地,促进我县生猪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 畜牧业 保险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