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发〔2008〕9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陶瓷等行业列入限制类产业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限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产业,现将陶瓷业、再生纺织业、印染业、造纸业增补为《苍南县产业导向目录(2006年本)》限制类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执行产业政策,限制在苍南区域新建、扩建上述产业项目。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目录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