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8〕7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行政
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2008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2003年至2004年间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目前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对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省政府法制办予以换发行政执法证。
二、培训、考试内容
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证据、行政许可、典型案例实务等。
三、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拟于5月下旬至6月底组织培训、考试工作,每期1天半,考试半天。具体时间安排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和自学相结合;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卷面占85分;学员听课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占15分(每学课5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不予换证。
请各行政执法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今年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中心804室)。各位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统一报名、收费、分发资料等工作。
联系人:县政府法制办蒋明星、黄崇彬
联系电话:68881815 68881807
附件:2008年各单位培训考试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培训 通知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
2008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单位(盖章) |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
注:身份栏请注明,公务员、事业其他 | ||||||
联络员: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