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发〔2009〕8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高苍南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26号)、《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费率条款调整方案》和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形式为辅的运行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步骤
各乡镇要按照“广覆盖、多品种、高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或农业龙头企业自愿参保,在5月20日前全面启动200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工作,力争在7月15日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承保面达到符合参保条件对象的70%以上的工作任务。
三、经营方式与范围
对国家和省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共保体)统一经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承担我县的具体经营业务。共保体经营范围为农险、以险养险、涉农险三类,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对国家和省定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参保实行保费财政补贴。
四、共保经营的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根据省政府提出的“3+1+6X”模式(“3”是指国家规定的能繁母猪、奶牛、油菜3个品种,“1”是指水稻,“3+1”为必保品种,“6X”是指结合我县实际在“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林木、生猪、鸡、鸭、鹅、淡水养鱼”9个品种中自行选择至多6个特色参保品种),结合实际,最终确定我县参保品种为: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水稻、大棚蔬菜、柑橘树、生猪、鸡、鸭等9个品种。
(二)参保对象和方式。能繁母猪、奶牛、油菜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水稻、大棚蔬菜、柑橘、生猪、鸡、鸭等品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规模要求水稻为20亩以上、大棚蔬菜为5亩以上、柑橘为10亩以上、生猪为批出栏50头或年出栏200头、鸡为种蛋鸡2000只或肉鸡8000只、鸭为种蛋鸭1000只或肉鸭5000只以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三)保障程度。以保障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具体责任见条款)、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
(四)保费补贴。中央、省与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1、水稻、油菜保费由财政补贴90%(中央财政35%,省财政45%,县财政10%)。
2、大棚蔬菜、柑橘保费由财政补贴45%;奶牛保费由财政补贴60%;生猪、鸡、鸭等保费由财政补贴65%。财政补贴部分,由省财政与县财政按“六四”比例分担。
3、能繁母猪保费由财政补贴80%(省财政60%、地方财政20%)。
4、县级财政与共保体以“按实补贴、一年一结”的形式结算,县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超赔补贴等资金应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以县为单位设立核算账户,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每年预算安排的结余部分,应及时转入专户,用于以后年度的“以丰补歉”。
(五)风险分担。全省农业保险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倍(含)以内的,由共保体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3倍(含3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3—5倍(含5倍)的部分,再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由省与县财政分担,分担比例按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年农业保险赔款总额超过当年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情况下,实行先预摊、再年度结算,其中,政府承担的预摊超赔责任,由省与县政府按“二八”比例执行。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再按全省范围内5倍封顶的要求,实行封顶系数(全省农业总保费×5/全省总赔款,下同)转换后统一结算。
(六)理赔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在定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支付剩余赔款。全省全年总赔款在保费5倍之内的,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预付赔款额。
五、工作措施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强化考核责任,县政府决定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具体内容,强化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确保按期完成2009年度的参保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发改局要及时掌握进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县农业局要积极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强化技术服务,协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组建定损理赔小组,协调巨灾定损,指导理赔纠纷的技术裁定,会商有关部门制订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县财政局要及时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监管;县气象局要做好农险气象准确预报等服务工作,加强技术支持;县林业、海洋与渔业、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要结合参保品种不同生长期特点,如早稻播种收割季节、油菜种植生长时间、能繁母猪的生理成熟期等,在具体组织实施参保工作时实行分类指导,以确保广大农民、农户能够及时投保,一旦受灾能及时有效获赔。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各乡镇要把农户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农户在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财政补助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农户不参保,财政不补助。要积极落实以险养险配套政策,县及县以下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商业车辆险、综合财产险等,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承保。要从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角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相关业务的拓展和落实,积极支持该公司发展其他涉农保险业务。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种养大户,讲深讲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保险费率等,切实调动广大农户参保积极性,努力做到让广大农民高高兴兴投保,明明白白理赔。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县有关部门业务工作人员、重点乡镇主管干部、基层农技人员,重点村干部和种养大户。
(四)健全机制,优化服务。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预警和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巨灾防范意识,建立大灾应急预案,筹建巨灾超赔准备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理赔效率。
(五)加强督导,强化追责。为确保分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乡镇的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在6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将各地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通报全县。如发现因工作不力导致农户投保不及时、理赔不及时,农民利益因此蒙受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保险 意见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