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县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规费收取参照《温州市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规费收取暂行办法》执行,现将《温州市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规费收取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1〕165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
有关规费收取暂行办法的通知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规费收取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