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3]90号
关于合资(对台)经营温州蓝天化学研磨塑胶
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蓝天化学研磨塑胶有限公司:
合资(对台)经营温州蓝天化学研磨塑胶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加工(研磨)不锈钢制品3万吨,生产塑胶制品2000吨。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350m2(合50亩),一期建筑面积7600 m2,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3950 m2,污水处理车间1050 m2,综合办公楼2000 m2,辅助用房600 m2,道路和绿化等设施配套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投资1130万元(折合136.6万美元),资金来源:合资双方按合同出资。请按规定办理合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手续。
三、选址:根据灵溪镇总体规划及工业布局要求,请县规划、国家安全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合资企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
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