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3]91号
关于县城站前大道F地块商住楼
一期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时代集团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县城站前大道F地块商住楼一期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政府苍政发[2002]328号文批复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9130m2(合148.7亩),总建筑面积198000 m2。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一期用地面积49565 m2(合74.3亩),建筑面积98000 m2,其中商业用房4500 m2,公寓式住宅91500 m2,配套用房2000 m2,余为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投资2054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三、选址:项目选址在县城站前大道F地块,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县城新区管委会,灵溪镇政府,
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