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苍南县民政局、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对“文革”以后开始担任正职的村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苍民[2003]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调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调查审核工作从2月23日开始。
二、调查依据:以乡镇已编好组织史为准,希未编组织史的乡镇请在调查审核工作开展之前编好组织史,未能在调查审核工作开展前完成组织史编撰的,以任命书、原始资料为准。
三、工作方法:由乡镇将摸底上报的待调查审核对象集中起来,调查人员根据组织史及其他原始资料进行遂一谈话核查。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 南 县 民 政 局
二OO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