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410号
关于灵溪镇秀园安置房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灵溪镇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灵溪镇秀园安置房基建项目建议书悉。为妥善解决温州家具产业园区拆迁户安置问题,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2128m2(合78.2亩),总建筑面积66559m2,其中住宅面积52215 m2,幼儿园840m2,会所2077 m2,车库及辅助用房11427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拟选址在灵溪镇塘下村,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