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412号
关于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迁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国家税务局:
县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楼迁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省国税局浙国税计[2003]106号文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340m2(合20亩),总建筑面积11000m2,功能为综合办公、税费征收、税务登记、听证、资料档案库、罚没品仓库、微机房、培训用房及辅助用房等。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土建投资2000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拟选址在县城新区,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财政局,县城新区管委会,县消防大队,灵
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