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374号
关于矾山镇下山异地脱贫埔坪村和南下村
安置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矾山镇政府:
矾山镇下山异地脱贫埔坪村和南下村安置点建设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新建埔坪村安置点建筑面积7600m2,用地面积4000m2(合6亩),安置40户;南下村安置点建筑面积8550m2,用地面积4667m2(合7亩),安置45户。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资金由安置户自筹解决。
要求你们按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扶贫办,县消防大队,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