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3]329号
关于县城中心区玉灵路、曙光路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县城中心区玉灵溪、曙光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县城中心区玉灵路、曙光路工程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玉灵路工程按城市次干道Ⅱ级标准建设,全长1180m,路宽24m。本次实施路段为自体育场路至苍南大道止,用地面积28320m2(合42.5亩),工程总投资2900万元。
曙光路工程按城市次干道Ⅱ级标准建设,全长1697m,路宽24m。本次实施路段为自府东路至苍南大道止,占地面积40728 m2(61.1亩),工程总投资3400万元。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工程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即予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市政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县城新区管委会,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8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