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3]330号
关于龙港镇明珠住宅小区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中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港镇明珠住宅小区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浙政[2000]7号《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m2(合150亩),总建筑面积140000 m2。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一期用地面积40020 m2(合60亩),建筑面积70000 m2,其中公寓式住宅69400 m2,辅助用房600 m2,余为广场、停车、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投资5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龙港镇总体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8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