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4]146号
关于县城中心区5-6-4地块安置房
(拆迁)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城新区管委会:
县城中心区5-6-4地块安置房(拆迁)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长办公会议[2002]6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797 m2(合31.2亩),总建筑面积36950 m2,其中公寓式住宅30081m2,辅助用房6869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投资179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项目拟选址在县城中心区5-6-4地块,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四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