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正、公开办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审办单位或审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审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属各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经单位分管或主管领导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越本单位职权或重大事项,经调查核实或集体讨论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管理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管理相对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七、对经办人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局机关否定报备表
苍南县民政局
二OO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