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4]76号
关于风景名胜区渔寮、炎亭景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风景名胜区渔寮、炎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渔寮景区:建设游客活动中心建筑面积800m2,用地面积1350 m2(合2亩);生态厕所两座,建筑面积150 m2,用地面积375 m2(合0.56亩)。炎亭景区:拓宽中心游步道600m,用地面积2400m2(合3.6亩);生态厕所两座,建筑面积150m2, 用地面积375 m2(合0.56亩)。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抓紧落实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旅游设施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县消防大队,渔寮乡政府,炎亭镇政府,苏向青、
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