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交党〔2005〕41号
转发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处理重访、缠访、无理访、异常访等
“四访”问题工作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处理重访、缠访、无理访、异常访等“四访”问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集中处理重访、缠访、无理访、异常访等“四访”问题工作会议精神,把“四访”问题的处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当前和今后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专项活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附件:苍委办〔2005〕188号
中共苍南县交通局委员会
2005年11月30日
苍南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