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5〕93号
关于灵江山海协作区经二路(园区七路)
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工程指挥部:
灵江山海协作区经二路(园区七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经二路(园区七路)全长2063m,一期工程实施路幅宽17.5m,其中机动车道15m,临时路肩1.25×2m,按城市主干道Ⅱ级标准设计建设,行车速度50km/h,轴载BZZ—100KN。新建桥梁二座,计桥长50m,车辆荷载城-A级。有关设施配套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投资控制在2957万元内,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和用地:工程北起环城北路、南至玉灵路,一期用地面积35228平方米(合52.8亩),另带征拆迁安置用地面积8200m2(合12.3亩)。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五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市政道路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交通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
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5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