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计投〔2005〕84号
关于龙港彩虹大厦商住楼基建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金田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港彩虹大厦商住楼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044.4m2(合13.56亩,含城市道路878 m2),总建筑面积39200 m2,其中商业用房2250 m2,高层住宅36550 m2,辅助用房400 m2,地下车库、防空及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三、选址及要求:项目选址在龙港镇龙洲路以南、彩虹大道以西即原塑料三厂老厂房用地地块,请根据龙港镇总体规划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做好方案设计,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房地产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房管局,县消防大队,龙港镇政府,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