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79号
关于灵溪镇第六中学等22所学校食宿
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教育局: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
为实施我县2005—2007年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规划,切实改善中小学食宿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灵溪镇第六中学等22所学校食宿改造项目立项。总建筑面积16627 m2,总投资1496.43 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补助部分,余自筹解决。建设地点:各校规划区内(各校改造规模见附表)。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早日落实建设资金。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教育设施 立项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县财政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陈浩、王宗
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