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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发改投[2006]113号
关于中外合资浙江宏利水产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宏利水产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浙江宏利水产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2006]14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深加工2万吨低值鱼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32100 m2(根据层高按规定计算容积率),其中生产车间18780 m2,仓库2150 m2,冷库5000 m2,制冰车间600 m2,综合办公楼2450 m2,倒班宿舍2220 m2,月台500 m2,配套用房400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
以低值鱼(虾皮、刺昌、花光鲷)为主要原料,采用保鲜、清洗、分级、粗加工、深加工、速冻、检验等工艺生产;主要设备:制冷设备、速冻生产线,鱼糜原料生产线、鱼糜加工生产线、干货生产线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80万美元(含流动资金200万美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其中香港鑫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43万美元,占49%,以美元现汇出资;苍南投资商计出资357万美元,占51%,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各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
四、该项目符合外资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
五、选址:项目拟选址在温州灵江山海协作示范区地块,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年度建设计划待初步设计审查后报我局另行文下达。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温州市安全局,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环保局,水利 局,外经局,海洋与渔业局,县消防大队,
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区指挥部。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