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107号
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共建设投资计划
(水文站改造)的通知
县水利局:
灵溪水文站改造项目投资计划业经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5年省公共建设投资计划(水文站改造)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05]965号)下达,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
请据此文加快落实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开工。
附件:浙发改投资[2005]965号文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水利设施 投资计划 转发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县消
防大队,县散装办,灵溪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