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价[2006]34号
关于重新公示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请示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02年6月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公布了农村中、小学收费等13个项目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鉴于近几年价格政策的调整,许多价格和收费标准已变动或取消,现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浙价检[2006]54号)文件规定,我局建议:一是重新公布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做到每个行政村一个公示牌,每家农户一本公示手册,此项工作于2006年9月底完成。二是,所需经费20万元由县财政列支。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 涉农价格和收费 公示 请示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