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 县 财 政 局
苍发改价[2006]51号
关于公布废止执行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收费行为,县政府和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相继清理公布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先后下发苍政发[1997]328号、苍政发[1999]330号、苍价[1998]187号、苍财综[1998]48号、苍价[1999]87号、苍财综[1999]54号文件。现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及有关文件规定,对以往有关收费的文件作进一步清理,对执行期限过期及与现行收费政策不符的文件进行清理,公布废止执行。执收单位接文后请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到财政部门办理收费票据核销工作。
附件:公布废止执行文件目录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 收费 废止 文件 通知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