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严肃着装纪律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关于严肃着装纪律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2006年7月1日始,全县工商系统统一换着2005式工商制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定》精神,各单位要以换着新式制服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着装行为,严肃着装纪律,自觉维护工商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自2006年7月1日起,着装人员一律换穿新制式的工商制服,不得穿老式制服,不得新、老式制服混穿。

  二、各单位必须于2006年7月3日前,将旧式制服的帽徽、肩章、领花和工号牌统一送交县局办公室,若要将旧式制服捐赠的,务必要拆除钮扣。

  三、
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的人员为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在编人员,协(委)会等社会团体非正式工作人员不得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四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必须佩戴整齐,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和工号牌,佩戴位置要准确、端正。

  五、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必须保持制服整洁,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衫做外衣穿着时,应带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装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

  六、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应按规定,不同季节着相应制服。换装时间以办公室通知的时间为准。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冬、夏、春秋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装不得混穿。制服必须保持整洁、完整,保持原有样式。

  七、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上岗或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外出执行公务时应佩戴帽子)。在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时,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制服及衬衫的款式、领带的颜色整齐划一。

  八、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应保持仪表端庄、风纪严整。着制服时,不准戴外露饰物(耳环、首饰、项链、戒指及其他饰物),男同志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染指甲、染彩发。

  九、不准着工商制服在非执行公务活动时出入营业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得着工商制服饮酒。

  
十、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服饰不准变卖,不得出售、赠送、拆改或转借给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调离、退休、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其帽徽、领花、肩章、工号牌等工商行政管理标志一律交办公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着装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况按照《苍南县工商局干部职工不良行为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多次违反着装规定而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中共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
                                  2006年6月28日





抄送: 市工商局,市局办公室、监察室,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察局。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8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656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