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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发改投[2006]195号
关于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华一阀门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温州华一阀门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港资)温州华一阀门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产73000件各类核电阀门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23333m2(合35亩),总建筑面积19000m2(根据建筑层高按规定计算容积率),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15000 m2,综合办公楼3000 m2(含倒班宿舍、食堂等),配电等辅助用房1000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
工艺流程:以铸钢(不锈钢、铬钼钢)、钢材(板、棒材)、有色金属、铸锻件、焊条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热处理、车、镗、铣、钻、磨、抛、表面处理、(钳工)研磨、喷漆、检验、装配等主要工艺生产。
主要设备:车床、刨床、插床、磨床、钻床、镗床、吊车、立车、试验机台、表面处理、焊接及检测设备,热处理设备,并引进立式加工中心、大型球体加工专用机床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822万元(含流动资金1458万元),折合1353万美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香港华科阀门有限公司出资240万美元,占40%,以美元现汇出资;浙江华东阀门有限公司出资360万美元,占60%,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双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
四、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
五、选址:根据苍南临港产业基地芦浦区块规划及工业功能布局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后即予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温州市安全局,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外经局,县消防大队,苍南临港
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芦浦镇政府。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