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民政办:
我县现有在乡老复员军人550名,他们为民族解放事业和国防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都进入古稀暮年,体弱多病。为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医疗问题,根据浙政办发[2006]106号文件精神,要求免费给予他们统一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除外)。
二、要求: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合作医疗基金由县财政支付,每年由各乡镇
民政办统一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续;各乡镇民政办务必要做好该项工作,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实际困难,让广大优抚对象继续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