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共苍南委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十百千万”活动的要求,苍南县慈善总会、苍南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公益事业热心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热心苍南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标准: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诚实守信。
2、在下列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之一有较为突出的贡献:
⑴热心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和残疾人、特困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扶助活动;
⑵无偿资助当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⑶热情参与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三、时间和步骤:
1、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按评选条件,经认真考核、审定,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十佳”初步候选人,上报“十佳公益事业热心人”评选活动推荐表。候选人事迹介绍可另附A4纸,字数不超出1000字。
2、7月1日至7月6日,县民政局根据乡镇推荐意见,经审核后确定“十佳候选人”。
3、7月7日至7月15日,在“今日苍南”报刊登“十佳候选人”简要事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在网上开展网评活动,评定“十佳公益事业热心人”,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公示。
附:“十佳公益事业热心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苍南县慈善总会
苍南县民政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