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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苍南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办(计经局)、县各国有银行及分支机构、温州市商业银行苍南、龙港支行、县联社及分支机构:
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均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县经贸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建立全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以此推进中小企业全面发展。现将苍南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部署如下:
一、征集目的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它全面、客观地记录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信用活动,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书面文件;其主要作用是收集和保存企业的信用记录,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改善地方信用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让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给予严格限制,从而让企业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和谐信用文化。
二、征集对象
我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对象为已办理人民币结算账户、未领取贷款卡并且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已领取贷款卡的中小企业不再征集。
三、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工业办负责通知辖区符合征集对象的中小企业(详见附件1:分乡镇归类企业名称)到各自开户银行领取《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见附件2),在开户行指导下,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交开户行统一送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信统科)。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分理处、中心社)均要指定熟悉公司信贷业务的客户经理,负责指导《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的填制工作,各行社及分支机构根据各自开户中小企业数量以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为样本,自行复印使用,并将填制完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集中送县人行。
四、征集工作时间和要求
8月28日开始,各乡镇工业办要全面通知符合征集对象的中小企业前往各自开户行领取并填制《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并每周向县经贸局汇报已通知企业数量;各开户行每周向县人行汇报收集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量,并于9月20日前集中送交县人行(信统科),由县人行负责统一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五、征集结果运用
全县各金融机构每年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中选取信用状况好的中小企业作为新增贷款投放对象。同时,根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小企业贷款增加较快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和补偿。
联系人:县人行 黄光明,联系电话: 64761479,13806827228
县经贸局 林杰,联系电话:64762648,13958700998
附件:1、苍南县已开户未办理贷款卡企业清单
2、中国人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表
中国人民银行苍南县支行 苍南县经济贸易局
二ΟΟ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