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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农业局文件
苍农〔2007〕110号
关于做好苍南县乡镇农技人员基本情况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和《关于印发责任农技推广有关制度的通知》浙农科发〔2007〕15号文件精神, 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是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果,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强化农技推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乡镇农技队伍(农技、农经、畜牧兽医、农机等四大员)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制定责任农技推广实施方案。 请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请于
附:1、浙江省苍南县乡镇农技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2、浙江省苍南县乡镇农技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技人员 调查 通知
抄送:各乡镇农综站
苍南县农业局办公室
附件:附件下载:苍农2007年110号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