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农家办〔2008〕1号
关于苍南县星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命名的
通 知
藻溪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组织和实施“温州市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工程”,加强我县农家乐旅游业的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温农办〔2007〕18号和浙农办〔2007〕79号的文件规定,经实地考察,藻溪镇狮山思香阁符合浙江省关于《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苍南县藻溪镇思香阁”为苍南县县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
希望你们因地制宜,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健康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苍南县“农家乐”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