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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住“廉关”,堵住“敛关”,过好“年关”,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文明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特重申以下纪律和要求:
一、加强教育,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单位要利用元旦、春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借节日之机操办喜庆等事宜收敛财物,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及管理对象借用车辆,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各种违规用公款外出学习考察行为,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同时,领导干部要自觉反对相互间以“拜年”等名义收送各种财物的行为,不准授意或暗示并要主动谢绝下属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拜访”和“邀请”,并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管理。凡收受“红包”、严重违反“三公”管理规定和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的或节日期间因失职导致家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各单位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及实物,严格控制各种节日庆典和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精简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和座谈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出表率,树立和维护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各单位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密结合实际,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民生问题上,真正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一定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多做一些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多办理一些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到基层考察和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要认真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的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认真监督,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本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和亲属,而且要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各基层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县局纪委将组织基层纪检监察组,深入各地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中共苍南县工商局纪委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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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 | 龙港工商分局、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
抄送: | 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办公室、监察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府办。 |
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2007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