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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转发《关于清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交费问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公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中共苍南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关于清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交费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
附:《中共苍南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关于清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交费问题的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清理 捆绑交费 转发 通知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关于清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交费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话费货币化管理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模范带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最近发现少数单位个别干部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串联,出现“一号双机”,话费由单位公款“捆绑报销”,公私不分,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特通知如下:
一、禁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下同)串联使用,捆绑报销话费。
二、县电信通讯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一号双机”的检查,对单位固定电话捆绑报销话费的,要立即停止。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将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串接,违者追究经办人和领导责任。
三、各地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捆绑单位固定电话公费支付小灵通话费的,要与当事人和电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自行纠正。2007年2月20日之前作为自查自纠,不予追究责任。此后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自查自纠,以身示范;同时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一号双机”捆绑报销话费的清理工作,要严格控制单位固定电话话费支出。
五、县、乡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审核把关,对用公款支付小灵通费用的,一律不得予以报销,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规定或顶风违规的,要严格按照党政纪予以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七、国有企业单位、村(居)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相互监督,若发现违规安装“一号双机”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为:64761587、64765261。
特此通知。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主题词:清理 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交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