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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举行苍南县第十二届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了促进我县广大教师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努力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经研究,决定举行苍南县第十二届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要求
各学校要结合当前校本教研和新教育实验 “构建理想课堂”以及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动员全体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校内的初评活动,以本次优质课评比为载体,在全县掀起一个研究课堂教学实践理想课堂的热潮。
二、评比机构
为了加强对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领导,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县中小学优质课评选领导小组。由曾迎玲同志任组长,章显人、陈敬畅、曾瑞清、周华、章小强同志任副组长,姜玉铭、黄有良、陈建化、林时珍、肖云宗、陈立新、姜春雷、杨麟、杨德凯、张健、林克勤、王海平、梁亦景、吴招德、王晓文、黄小秋、陈于今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评选工作。各学区、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机构。
三、参评对象
凡任教一年以上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评选(2004年以来,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获奖者暂不参加本次评比)。
四、参评条件
1.参评教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家乡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教学基本功过硬。
3.课堂教学能体现新课程的理念。
五、评选办法
先由各乡镇中小学按照学区所给预选名额组织评选,经学区联评后,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名额报县教育局教研室(县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参加县优质课评选的教师须填写推荐表一份,由学区(直属学校)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5月10日前上报县教研室陈兰香老师,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小学和初中分农村和城镇两组进行评比(分组办法见附件二)。
2.评选时间与地点
高 中:5月23日至25日,宜山高中、县职业中专
初 中:5月22日至24日,龙港一中、灵溪三中
小 学:5月21日至25日,龙港六小、灵溪二小
幼儿园:5月22日至24日,灵溪旭日幼儿园
3.上课内容由评选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评比前一周通知参评老师。
4.各地在预选和推荐时,原则上要求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平衡,学区要做好协调和调控工作,确保小学品德、科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推荐总数不少于指标数的四分之一。
5、各学校要鼓励和动员中老年教师(四十岁以上)积极参与,各学区(直属校)要安排一定比例优先推荐中老年教师。
6.符合参评条件的县教坛新苗可以由学区(直属校)直接推荐,不受指标限制。
7.参评教师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食宿自理。
附件:1.参评教师名额分配表;
2.各学区城镇中小学名单;
3.县第十二届优质课评比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优质课评比 第十二届 通知
附件1:
苍南县第十二届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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