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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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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预案

(修订稿)》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汛期即将来临,我县地处浙南沿海,防汛防洪任务艰巨而繁重。2006年遭受超强台风“桑美”正面袭击,造成严重损失,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校防汛防台的综合能力,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防汛减灾工作。现将《苍南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预案(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根据历年防汛防洪工作经验,尤其是抗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抓紧落实本单位防汛防洪预案的修编和实战演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各学区、各直属学校要尽快对防汛防台防旱预案进行修编完善,并于530日前将“防汛防洪预案”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各乡镇中小学的预案由各学区备案。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防汛防洪  预案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413日印发

苍南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预案(修订稿)

 

为了使我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台风、洪水和风暴给我县教育系统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教育系统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教育局领导及局办公室、计财科、中教科、小教科、学生科、装备站等负责人组成的教育局防汛防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科,具体负责日常防汛防洪工作,联系电话:64751712

二、防汛防洪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防洪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督促各地各校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的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做好防汛防洪和抗洪抗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4.检查督促各地各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5.保持每天与县气象台和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联系,了解上级有关了汛情信息和任务,及时反映和上报本系统的防汛防洪工作。

三、防汛防洪措施

()日常工作

1.各地各校要及早制订切合各地实际的防汛防洪预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的防汛防洪的必要工具和物资,要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防洪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防洪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各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要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人字架校舍顶层和地势较低的一层校舍不宜作为图书室、电脑房等用房,图书室、电脑房的门窗要进行必要的加固增强抗风能力,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学校的各项基建工作,必须充分考虑我县沿海台风、暴雨频发的现状。在学校选址、校舍设计、围墙建造、自行车棚搭设等建设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确保学校校舍设施不因台风、暴雨而遭受破坏。

()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县教育局防汛防洪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系统的实际,及时对各级各类学校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教育局局长坐镇指挥并部署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防灾工作,县教育局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2.各学区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按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低洼易涝、紧靠山体或易发生泥石流的学校要马上上报,同时要做好师生撤离工作,县教育局根据汛情发展将通知学校停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各学区及各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学区、学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

4.有关学校应通知校内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物上的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要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及时做好转移。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沿海地区等迎风口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对门窗进行加料加固,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马上报告县教育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救灾报灾工作

1.各学区、各学校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县教育局一方面将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灾情损失情况。

2.各地各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县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各学区、各校应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各学区和各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防洪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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