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协助加强教育招生广告管理的函
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
近年来,我县出现了许多教育虚假广告,尤其是外县市在我县发布的招生广告,虚假情况更多,学生家长受骗上当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破坏了教育形象。为了加强对各类教育招生广告的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有效地利用广告媒体为广大群众服务,引导广大家长正确进行教育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凡是在贵中心刊登教育招生广告时,必须持有经县教育局签署意见的教育招生广告备案表(样本附后)方可予以播放,请贵中心在刊登教育招生广告时严格按规定协助我局做好教育招生广告的管理。
二○○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