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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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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苍南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苍南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已经局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县人

口与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1012日印发

苍南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该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区、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考核,各学区负责对所属各乡镇中小学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对各乡镇中小学进行抽查。

二、考核内容:

以县教育局与各学区、直属学校签订的计生工作责任书为依据,具体考核内容见《苍南县教育系统计生工作量化考核表》(见附件)。

三、考核时间:

县教育局定期考核每年安排2次,即半年度与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安排在6月份,以抽查形式进行,年度考核安排在12月份,进行全面考核。另外还要根据月报等动态管理信息及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暗访与督查。

四、奖惩办法:

1、县教育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专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规范化管理、重点示范学校、文明学校(单位)等评选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下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定为“计划生育不合格单位”,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实行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3、年度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定为“计划生育基本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取消该单位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4、年度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出色完成计生指标任务,计生表册台帐齐全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可参加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评选,县教育局将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附:苍南县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表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苍南县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表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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