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了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根据浙教基[2006]242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温教办电函[2007]135号《关于》的要求,现将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软件数据录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普通高中学校教务主任、班主任、学籍管理员各一人,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学籍管理员。
二、培训内容: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操作使用。
三、培训要求:各个普通高中学校在培训前,必须已把学生学籍数据录入到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软件。
四、培训地点:由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五、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时间半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培训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530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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