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市、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一年来,我县教育系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强县建设,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评选推荐2008年市、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温州市优秀班主任10名,优秀教师2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1名。

(二)苍南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幼儿教育先进个人共399名。

(三)苍南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2个。

相应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市、县优秀班主任

1.具备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获过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5.违反市、县教育局有关“减负”和严禁有偿带生辅导、带寄宿生等工作规定的班主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市、县优秀教师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育行政干部)。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责任感和事业心强,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实施新课改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三)市、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在本单位或本分管工作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

4.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各项检查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市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乡镇中小学市级各类先进由学区按县教育局分配的名额逐级推荐联评后确定;直属学校每校各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一名(注明推荐类别),由县教育局联评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近三年已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者一般不再推荐,如新成绩特别突出可推荐参评,但必须从严控制。

2、县级各类先进评选办法:①先进集体:乡镇中小学由学区根据学校规范化考核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县教育局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其他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结合学校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及学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联评,县直属中小学(含电大苍南分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成教中心、南宋武校、飞林武校)联评3所;省、市级示范性小学、县机关幼儿园、县聋哑学校、龙港聋哑学校联评4所;市一级以上幼儿园联评4所;省、市示范性初中联评2所;幼儿园由学区根据分配的名额负责评选推荐,共评选14所;村完小由灵溪、龙港、桥墩学区各推荐2所,其他学区各推荐1所,全县联评5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②先进个人:由各学区、直属学校按照县教育局分配名额逐级推荐评选确定,各学校、学区要采用教研组民主推荐、学校量化考核的办法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一)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填写《温州市2007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各三份。各学区将上述纸质材料于627日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cnwpf123456@126.com。各直属学校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于625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由县教育局联评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再通知填写表格。

(二)县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及汇总表(均一式两份)于720日前上报。县级先进集体材料送县教育局学生科,县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表格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幼儿园先进集体、个人材料送县教育局幼教办。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由学区汇总后统一上报。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年一度的先进评选事关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一年来全面工作的正确评价,各学区、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综合量化、公正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应予公示一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附件:1、市、县2008年各级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县级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审批表、推荐表和汇总表

(在苍南教育网人事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评优评先 集体 个人 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513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