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学校(幼儿园)督导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苍南县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学校、幼儿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督导评估的实际效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学校、幼儿园园督导工作程序如下:
一、计划准备阶段
1、发出督导评估通知书:在正式督导评估前一个月,向被督导校、园发出督导通知书,明确综合督导的日期、要求。
2、指导校、园搞好自评和各项准备工作:
⑴指导校、园组织教职员工广泛参与自评工作;指导校、园对照《评估方案》,依据近三年校、园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写好工作汇报,并交责任区督学工作小组认可后,于正式综合督导前一周提交县教育局督导室。
⑵指导校、园按照《评估标准》指标要求,收集整理必要资料,实事求是地写好自评意见,进行自我评价。
⑶指导校、园为督导评估组提供有关资料:①校、园基本情况介绍;②教职员工情况一览表(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年月、学历、职称、任教年级学科等);③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④近三年教育成果统计(含学校集体、教师和学生三类获奖情况);⑤近三年教育教学论文集。
3、确定督导人员组成、明确分工:
根据被督校、园类型、规模,确定评估组人员并明确分工。
4、培训督导评估组成员:
⑴学习、掌握评估标准。
⑵介绍被督校、园有关情况。
⑶评估指标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要求和督导注意点,研究确定信息采集手段。
⑷阅读被督校长(园长)工作汇报,准备向校长(园长)询问的主要问题。
二、督导评估阶段:
每所校、园县级督导的时间,一般安排1天。
1、介绍双方人员:第一天上午,督导评估组到校后,由责任区督学介绍评估组成员,校长(园长)介绍被督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2、听取校长(园长)工作汇报:督导评估人员听取校长(园长)工作汇报和自评打分说明,并向校长(园长)提出询问。
3、分组采集信息:
⑴随堂听课,督导评估组至少听课2节。
⑵个别访谈,督导评估组谈话至少8人次,作好简要记录,被访谈人员要侧重于一线教师。
⑶调阅学生作业和教师备课笔记了解常态教学情况。
⑷察看校园环境与设备设施,深入现场了解教育装备的配置、管理和使用状况。
⑸查阅校、园提供的台帐资料。
4、信息汇总,综合分析:
⑴各评估人员根据分工,填写指标评估意见,逐项进行评分。
⑵督导评估组意见反馈汇总,各评估人员汇报评估意见,经集体讨论分析,确定评估等级,形成总体评价。
三、结果处理阶段
1、形成督导评估意见:督导组组长根据集体讨论意见,形成督导评估意见初稿。
2、反馈交换评估意见:组长代表督导组向被督校、园中层以上干部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交换看法,尽可能取得共识。
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督导室将向县教育局和县、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争取解决有关问题。
4、督导成果:对被督校、园的典型经验给予总结推广,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具有普遍意义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
5、回访复查,帮助校、园整改:
⑴被督校、园应在收到督导评估意见后,向全校(园)教职员工传达,并组织讨论,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整改报告,并递交县教育局督导室。
⑵县教育局督导室组织责任区督学随机检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6、督导评估资料的归档:对本次督导评估的主要资料,如督导评估通知书、督导评估计划及日程安排、督导评估意见及反馈意见书面稿、校长(园长)的工作汇报、学校C级指标自评概述、督导评估各指标小组评估意见及C级指标打分表和校、园整改报告等,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