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教人函〔2008〕144号
各学区、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整体提升我县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93计划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决定》(苍政发〔2008〕1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苍南县“十一五”首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突出培训的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开展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使幼儿园园长能够正确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思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升专业发展水平,使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培训对象
全县未经过任职资格培训的现任幼儿园、托儿所正副园(所)长、中层干部,培训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为了突出培训的实效性与实践性,主要开设的课程或专题有:邓小平教育思想专题、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管理理论与实践、幼教改革与发展趋势、幼儿教育科研、学前教育评价、发展心理学、园本教研、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与教育考察实践等。
四、培训形式
以集中脱产培训为主,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研修、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的培训形式,培训课时为300学时。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开班仪式参加对象:各学区主任、幼教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
报到地点:苍南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培训考核评价
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是我县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学员成绩评定采取考试、考查评价法。学员教育考察必须上交一份考察报告。学员作业内容、考试成绩、考察报告、荣誉奖励以及出勤情况载入幼儿教师业务档案。凡参加培训的园长修完规定课程专题,经考试考核合格,统一颁发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并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登记300学时的学分。
七、培训经费
每位学员培训费、资料费共计800元,其中县财政补助400元,学员缴纳培训费、资料费400元。学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费自理。
请各位学员务必安排好本园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附:苍南县“十一五”首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幼儿园长 任职资格培训 通知
苍南县“十一五”首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第一阶段培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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