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灵溪镇等16所社区学校:
你们上报的《关于组建苍南县灵溪镇等16所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的报告》已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灵溪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章明安同志任校长,缪昌山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灵溪镇02小区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蔡生波同志任校长,毛显信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龙港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吕存阳同志任校长,陈敬聪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龙港镇龙湖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陈敬聪同志兼任校长,李斯龙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龙港镇江浦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陈志群同志任校长,郑建新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龙港镇泰安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彭成福同志任校长,杜王国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宜山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黄启东同志任校长,周科用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钱库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周祖智同志任校长,王书力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望里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欧阳玉慧同志任校长,许 午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芦浦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陈友余同志任校长,杨志平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金乡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李敏士同志任校长,顾新章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金乡镇郊外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杨崇群同志校长,林华忠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桥墩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梁亦俊同志任校长,钟维峰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桥墩镇大龙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陈凤华同志任校长,刘盛海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矾山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林 毅同志任校长,郑 剑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同意成立马站镇社区学校校务委员会,柳德科同志任校长,陈明清同志任常务副校长。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