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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9年温州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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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温州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温州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温州分行,温州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分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温州办事处,鹿城、龙湾、瓯海农村合作银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大金融对温州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提出以下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一、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各金融机构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全面理解和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加大金融对温州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要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平稳增长。各金融机构应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切实将保障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向上级行争取信贷总量、授信管理等政策上的倾斜,继续通过资产转让、承兑汇票、信用担保等多种方式扩大信用总量。改进信贷管理和服务方式,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尽可能以合理适度信贷投放,最大限度地刺激和支持经济增长。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提高信贷投放积极性,用足、用好、用活信贷资金。

  二是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银、项、企沟通合作,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通过举办银企洽谈会、融资推进会、银项合作会、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有效搭建交流平台,推动银行与企业加深了解、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环境变化。各银行机构要积极主动促进银行与重点项目、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简化工作程序,确保信贷资金尽快到位。各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对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调查,加强对企业的走访指导和服务。

  二、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影响日益显现的背景下,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各项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合理利用新增信贷规模,提高信贷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加大对保增长、扩内需、促就业等符合产业经济政策领域的信贷投入。重点围绕温州市沿海产业带建设、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增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大对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滩涂围垦、安居工程等方面的信贷投入,尤其要全面落实对我市“六大百亿”工程、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基础性项目建设的融资对接。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利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异地系统内机构合作等同业合作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要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温州市政府2009年产业发展规划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对船舶、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物流等已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涉及我市一些行业以及符合条件的项目,金融机构应根据产业规划的要求和资金需求特点,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切实做好各项配套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继续支持我市沿海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支持船舶制造、石化、能源、特钢等临港工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传统块状经济向创新型产业集群转变,重点支持电气、泵阀、汽摩配等产业振兴,加快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步伐;全面支持我市批发零售、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研发创意、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我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坚持“绿色信贷”原则,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要继续限制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探索节能环保融资和担保新模式,争取我市节能减排贷款有明显增长。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同当地人民银行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反馈金融支持节能减排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落实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以促进我市“创新强工”战略深入实施。

  三、加大县域信贷投入力度,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金融机构要明确自身在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发展定位,探索金融支农的切实可行路径,建立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提高县域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和模式,积极扩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逐步提高县域信贷总量、增量的占比。各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找准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加大支农力度。重点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乡镇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人民银行将对支农比例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优惠,对因支农而资金紧张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二是大力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应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围绕农村消费信贷品种开发,积极办理农业生产所需消费贷款,发放农村建(购)房贷款,支持农民购买冰箱、彩电、电脑等中高档耐用消费品;继续支持我市“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物流配送等农村消费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能力提高。前两年,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在全市推广“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该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希望各金融机构努力探索建立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支农信贷产品创新,建立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开展支农金融产品创新,研究探索海域使用权、林权和农房抵押贷款,破解农村贷款抵押、担保难题,拓宽信贷支农渠道。开拓思路,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和提升金融服务层次。

  四是要全面做好金融支持农村弱势群体,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做好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的创业贷款,各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要求,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切实改进服务水平。助学贷款业务经办行要继续改进工作方法,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多渠道解决农村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四、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不低于去年,并要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即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去年。继续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是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开拓工作思路,推进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处置转让渠道畅通、风险基本可控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尝试用于抵(质)押贷款。研究推广股权、仓单、存单、应收账款、专利权、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并完善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希望各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执行中对碰到的困难与问题,能及时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进一步拓宽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工”的总体要求,通过发放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方式,积极鼓励全民创业,通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营销网络体系建设贷款以及并购贷款,支持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银企合作,追求共赢发展。各金融机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尽力出台优惠措施,与企业同舟共济,率先支持温州企业走出困境。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是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加强对企业资金需求的调查分析,及时对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资金瓶颈提出合理信贷支持方案,满足中小企业在技术改造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商业汇票业务,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

  三是积极转变观念,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帮助中小企业有效应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面临的许多不确定性,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对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农村种养业的贷款,尽可能实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优质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率上浮幅度应尽可能控制在较低水平。各金融机构应积极转变发展战略定位,努力打造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品牌,推进差异化经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部门,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贷款审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五、鼓励发展消费信贷,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发展服务业、创意文化产业等新型消费。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应针对不同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在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加强“银商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进现代支付体系建设,鼓励银行卡消费,尤其要有针对性开发适合外来农民工和符合农村市场特点的银行卡产品,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销售。

  要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09]6号)精神,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于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尽量执行靠近下限的贷款基准利率和首付款比例,针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利率、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开发新的产品,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结构调整。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切实改进对房地产企业配套融资服务。

  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各股份制银行在温分支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大业务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不断拓展中间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差异性需求,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同时,各金融机构应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在推进金融创新、提升业务竞争力的过程中要强化风险防范,避免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二是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保持县(市)农信社法人地位的稳定,确保支农方向不变。推进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进行第二阶段产权组织模式改革,争取在2009年苍南联社、永嘉联社改制成农村合作银行。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转化经营机制,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防止不良贷款反弹。要认真配合当地人民银行扎实做好央行票据兑付后的监测考核工作,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三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应明确自身发展定位,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的发展。按照上级的要求,农业银行应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县域事业部管理体制改革。农业发展银行应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全面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邮政储蓄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营业网点分布广的优势,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不断拓展客户群体。

  七、推动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相关创新试点,探索利用市场工具增强业务发展能力。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情况和资格条件,积极配合或主动参与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创新试点,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发行金融债、尝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要着重利用发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渠道,建立补充资本的有效机制。

  二是要强化对企业通过金融市场融资的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全面了解当前我市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制约因素,并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培育力度,逐步引导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通过争取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或向上级行积极推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各金融机构应争取在短期融资券业务上有所突破。对已确定有发行意向的企业,辖内金融机构要将企业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发行进展情况及时与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沟通,并将发行等相关情况报告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三是强化内控管理,主动披露信息。各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研究和管理,完善市场业务的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对已加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发行过各类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向市场披露信息,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的金融机构应按季向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报备新增和减少的网点数和增减网点的具体名单。各银行间市场成员要将业务开展情况、内控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市场交易出现的异常情况按年报送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八、积极参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

  各金融机构应积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进一步转变利率定价习惯,加大Shibor建设力度,逐步转变为以Shibor为基准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Shibor宣传力度和扩大应用范围。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贷款定价办法,密切关注各种宏观经济因素和经济结构调整对信贷风险的影响,提早采取措施,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各金融机构应认真执行利率政策,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利率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让利于企业,与企业共克时艰。主动完善内部计结息操作规程,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工作。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特点和规律,合理配置资产与负债,切实防范流动性风险。应妥善处理好备付、上存、同业业务和其他资产业务的关系,保持内部资金平衡,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要通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梳理资金头寸控制流程,完善存款准备金内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切实防范流动性风险。要认真监测、评估和防范资金融通和银行间市场交易风险,全面加强各项业务运作的规范性管理,确保市场交易资金来源和市场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各金融机构要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与维护金融稳定的关系,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严防贷款进入国家重点控制、产能过剩、高风险行业和股票市场等。

  九、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支持外贸企业贸易融资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持续深入,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放缓将导致外部需求降低,温州作为一个外向型经济城市,进出口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在积聚,出口买方风险进一步加大。各金融机构特别是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要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保持进出口业务的稳定增长,尽可能满足企业的外汇信贷需求和各类贸易融资的需求,通过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营销网络体系、农业综合开发、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努力探索金融创新,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的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加大对汇率避险产品的营销和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汇率风险,并积极推动县域中小企业使用外汇避险服务,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十、强化货币政策传导与反馈,推进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是基层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商业银行作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影响着各市场主体的行为,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市场敏锐性,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季后15日内上报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货币信贷运行情况、信贷预测及调整、信贷政策和管理制度变化、新产品及新业务开展等内容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为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创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大货币信贷窗口指导的力度和频度,继续健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和货币信贷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货币政策取向,传导货币政策意图,提出货币信贷工作意见;健全监测分析制度,准确把握宏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加强货币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引导社会公众预期,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健康良性发展。进一步推进信贷政策导向评估报告制度,提高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执行力,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货币信贷政策的激励约束,提高政策传导的有效性,支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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