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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环保〔2009〕35号
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站、大队、所(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的认识,研讨交流学习成果,根据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环保系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和认识。
(二)结合十六大以来,我县坚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后发崛起,全面跨越”等重大举措,探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新机制和新思路。
(三)紧扣“转型升级促跨越,改善民生筑和谐,努力开创苍南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实践总载体,分析当前发展形势,探索如何破解本部门本单位在发展中遇到的与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领导干部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中形成的“十大课题”调研实践成果。
(五)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切身体会和真实感悟。
二、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紧扣主题,结合实际,言之有物,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
2、征文形式:题目自拟,文体不限。
3、字数要求: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征文报送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应征者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提交纸质稿件等方式上报应征作品,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后上报县学组办。
1、电子邮箱:zj54321@tom.com;
2、纸质稿件:直接提交局办公室。
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纸稿文件请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64750343。
四、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踊跃参与,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各科室、站、大队、所至少要报送1篇。
五、评比奖励
统一上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全县评比,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征文活动结束后,将择优在《今日苍南》上刊登,并集结成册。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征文 通知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