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10〕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0—2012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及做好2010年省市级骨干教师(园长)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统筹做好2010-2012年我县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和2010年省市级骨干教师(园长)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根据省市幼儿园教师培训任务和目标要求,我县计划2010-2012年择优选拔143名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109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参加市级骨干培训,1580名尚未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具体分年度培训计划安排详见《2010-2012年苍南县农村幼儿园教师省市级骨干和县任职资格培训计划》(附件1)。
二、培训时间
省、市两级骨干教师和园长均要求集中脱产培训,其中骨干教师培训1个月,园长培训20天。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72课时,任职资格培训量大面广,为避免工学矛盾,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分时段安排,并尽量在节假日。任职资格培训内容和要求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规划工作
各学区、幼儿园要根据省级、市级骨干培训和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计划,统筹规划本地幼儿园教师分年度培训计划,统筹规划农村与城区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尤其先要切实落实好2010年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园长、教师参加培训,避免工学矛盾,原则上同一幼儿园不得同时安排2名及以上教师参加省市级骨干培训。
各学区在统筹安排培训计划时,应遵循向农村倾斜的原则。要结合本地农村幼儿园数量和分布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骨干培训计划,确定省、市两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努力使每一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有1名园长和1名教师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一所农村幼儿园至少有1名园长或1名教师参加市级骨干培训。
(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1.选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