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中学高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事局印发的《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温教政〔2006〕72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的通知》(温教政〔2010〕34号)精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任职满五年中学高级教师进行履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今年考核对象为2004年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者。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校级领导考核仍参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参加县教育局的校长考核(不参加此履职考核);市三个层次骨干教师(市三名、市三坛、市骨干)按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另行考核;由教学一线转岗聘任其他工作不享受中高岗位工资者,不列入此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占30%):市教育局分学科统一命题,
(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占40%):按照《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评分。
(三)民主测评(占30%):其中学校教职工测评20%,任教学生参评占10%。
三项合计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履职考核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五年工作量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满协议规定服务年限者(非组织原因);
任职五年来未担任班主任或未从事支教工作,不得评为优秀。
三、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填表申报。考核对象填报《温州市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