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质监〔2010〕33号
关于创建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
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及《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评估工作的通知》(温语〔2007〕2号)文件要求,促进全局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评估工作全面开展,经局党委研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全局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规划建设队伍,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创建“服务型机关”、“文明窗口”、“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苍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