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农办〔2010〕30号
印发《关于在县农办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关于在县农办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县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在县农办机关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0]68号)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苍机党[2010]40号)要求,现就在县农办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突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在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建功立业。
通过努力,到2012年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五好四服务”)的机关党支部;培育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五带头三服务”)的优秀共产党员。同时,通过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使我们的党建工作体现时代要求、创新创优特色鲜明。
二、创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