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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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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质监〔2010〕26号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各基层所(分局),县质检院:

为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该方案予以印发,请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决定开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大力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分级管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增强食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严重质量安全违法单位,关停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扎实规范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扶持整合一批有一定基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通过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做到“违法不添加、添加要合格、合格不超量”;促进企业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做到未经检验合格不出厂;促进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改善生产条件。

三、工作重点

1.重点区域:以城镇、城郊结合部和连片生产且质量问题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区域。

2.重点产品:以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糕点以及当地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产品。

3.重点单位: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质量问题较突出的取证企业为重点单位。

四、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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